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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已有多人被骗!紧急提醒

9月21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发布《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西安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不收费,提醒驾驶员规范参加考试,防范“包过”骗局。

《通告》明确,西安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西安大交通发布”报名直接参加考试。驾驶员在考试过程中一旦违反考场纪律,将被纳入行业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一年内禁止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业务科副科长周杰介绍,近期工作中发现,个别人员打着“内部人员提供包过服务”的幌子,让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添加好友的方式,实施诈骗活动,已有多名驾驶员被骗,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周杰提醒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员,一切打着“代考”“内部操作”等名义诱导考生私下交易并承诺“包过”的行为均是诈骗行为,驾驶员一旦发现可立即报警。请驾驶员务必从官方渠道获取报考信息,并通过正规流程考取,不要心存侥幸、弄虚作假,让骗子有可乘之机。

详情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7〕134号)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精神,现就西安市出租汽车(含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和费用

西安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西安大交通发布”报名直接参加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考试费。

二、培训和考试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负责考试组织和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培分离要求,不组织或参与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活动。

三、服务和纪律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试,在合规前提下增加考试频次,竭诚为考生服务。请广大考生诚信应考,一旦违反考场纪律,将被纳入行业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一年内禁止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四、证照和效力

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已正式启用,相关证照样式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作,电子证照由“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证照子系统”自动生成,注明发证机关名称,加盖“陕西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伪造、涂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警示和提醒

近期,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在考试现场发现数起替考作弊事件。经调查,替考人员伪造考生身份证件,蒙混进入考场进行考试。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已将相关“替考”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找人替考考生取消考试成绩,且一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出租车从业资格证考试。

同时,也发现个别人员打着“内部人员提供包过服务”的幌子,让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添加好友的方式,实施诈骗活动。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郑重提醒,一切打着代考、内部操作等名义诱导考生私下交易并承诺“包过”的行为均为诈骗行为,请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务必从官方渠道获取报考信息,并通过正规流程考取,不要心存侥幸、弄虚作假,让骗子有可乘之机。如已有上当受骗的,请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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