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承办: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

陕西榆林公安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5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陕西省榆林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安排,持续加强对网上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办理了一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现公布5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案例一

苏某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虚假视频。府谷网警查明,网民苏某某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在某视频平台发布“自己在回家路上被陌生女性搭讪并提供特殊服务”的虚假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府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苏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二

拓某某发布虚假剧情信息。榆阳网警查明,网民拓某某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虚构某台球厅打架剧情,并且在未注明“剧情演绎”的情况下,在某视频平台进行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榆阳分局依法给予拓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三

王某发布辱骂他人视频。绥德网警查明,网民王某因业务办理,对某单位工作人员雷某心生不满,后拍摄雷某照片,制作成短视频并配上辱骂性文字发布在某视频平台上,对雷某造成不良影响。绥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行政处罚。

案例四

李某某、沈某某微信群内互骂。靖边网警查明,网民李某某和沈某某因琐事产生矛盾,后李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沈某某微信头像,并发文字造谣诋毁沈某某偷他人东西,沈某某看到后,在该微信群内与李某某进行互骂,李某某、沈某某的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靖边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沈某某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张某微信群辱骂他人。神木网警查明,网民张某与刘某某因土地纠纷,在村组微信群内对刘某某及其家人进行公然辱骂,对刘某某及其家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规范自我言行,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

官方抖音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