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承办: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

陕西延安警方公布5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近期,陕西延安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对谩骂侮辱、造谣诽谤等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坚决维护清朗有序网络环境。

案例一:

贺某威胁恐吓网络暴力案

7月份以来,贺某(男,居住地:志丹县)多次向受害人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并在受害人的店铺窗外放置装潢刀,贺某的行为严重损害受害人身心健康,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志丹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贺某合并行政拘留17日。

案例二:

周某某编造虚假信息网络谣言案

8月份以来,周某某(男,居住地:甘泉县)造谣称甘泉县某镇风电项目未得到国家任何批复文件、土地审批文件及补助款发放不到位等虚假实事,引起大量网民围观,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甘泉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某行政拘留15日。

案例三:

刘某某公然侮辱他人网络暴力案

9月21日,刘某某(女,居住地:富县)因富县某小区停车及车辆出行问题对小区物业存在不满,遂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发送对该物业某工作人员不满的言论,言辞激烈、侮辱性强。引起大量网民围观、对网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富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四:

闫某编造虚假信息网络谣言案

9月24日,闫某(男,居住地:子长市)为博取关注,提升账号知名度,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发布“某县协警招聘有渠道”的虚假信息,引起大量网民围观、对网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子长市公安机关依法对闫某行政处罚。

案例五:

冯某某公然侮辱他人网络暴力案

9月29日,冯某某(男,居住地:宜川县)因在网上未查询找到宜川县汽车站电话,遂对车站心生不满,在某网络社交平台对宜川县汽车站站长进行多次辱骂,引起大量网民围观,对网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宜川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冯某某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将保持态度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强化打击整治。网络无边,法律有界,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

官方抖音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