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士大三学生开盒案”作为典型案例被写入2026年最高法工作报告。
二人因不满虚拟偶像流量分配,非法获取他人隐私,并建立境外聊天群组,累计“开盒”受害者达三千余人,致使被害人遭受网暴及线下跟踪,均患上抑郁症。
法院最终认定二人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最终分别判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侵犯个人隐私、破坏网络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