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国际环境越复杂,我们越要敞开胸怀、打开大门,统筹开放和安全,在开放合作中实现自立自强。”当前,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质量的新阶段。面对日趋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我们必须统筹好开放和安全,在扩大对外开放中筑牢安全屏障、在守住安全底线中提升开放质效,实现高水平开放和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互促共进。
统筹开放和安全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必须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开放是安全的支撑。从改革开放打开国门搞建设,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深度融入全球分工,再到共建“一带一路”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中国正是通过不断扩大开放,解决了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增强了风险抵御能力。安全是开放的前提。没有安全作为保障,对外开放就如同“无舵之舟”,看似乘风破浪,实则无法把控方向,随时可能被暗流吞没、被暗礁撞碎,开放成果也会一触即溃。
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高水平安全。开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中国发展的关键一招,是实现高水平安全的题中之义。唯有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才能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以发展之势抵御风险之患、筑牢安全之盾。要以扩大开放拓展安全空间。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在开放中促改革、促发展,拓展安全空间。要以贸易创新激发安全动能。通过不断拓展贸易渠道、优化贸易结构,补齐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短板,进一步增强产业韧性和竞争力。同时,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有序扩大数字领域开放,更好守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要以双向投资筑牢安全屏障。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落实好“准入又准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促进外资境内再投资;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在双向投资中夯实安全底气。要以“一带一路”凝聚安全共识。深化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让共建成果更多惠及各国人民,凝聚开放、安全的最大公约数。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放的大门开得越大,面临的风险挑战就越复杂,越需要将安全的能力转化为开放的底气。没有高水平的安全屏障,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就行之不远、稳之无据。要以法治保障安全开放。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专门性涉外立法,注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涉外条款。同时,完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增强涉外司法公信力,建强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链。相关执法部门应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让每一位来华投资兴业的外国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保障。要以风险防控筑牢开放底线。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提高精准识别处置对外开放中各类风险隐患的能力和水平,尤其要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及时协调处置涉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重大事件,确保粮食、能源、重要产供链安全。要以安全合作促进开放互信。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推进落实全球安全倡议,主动参与全球安全治理,建立健全周边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拓展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等区域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打击跨国犯罪,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
开放为安全赋能,安全为开放托底。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统筹好开放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把握辩证逻辑,找准开放力度与安全尺度之间的最佳平衡点,推动开放与安全深度融合、协同发力,在变局中开新局、于危机中育新机,不断把中国式现代化推向前进。